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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發現,原來我很厲害。
高中三年每天穿著弟弟不要的黑運動鞋,大一的時候穿到底磨光了,鞋底可以用手指戳到我的腳兒。我就拿去給修鞋師傅加底,70還是80$,又是一雙好漢,只是穿起來有變硬了,但是後來他的皮跟鞋帶都爛爛的,所以就在家休息了。陪了我4年。
然後在文化路買了一雙390的黑運動鞋,一穿又是4年,大二至今,還是幾乎每天穿。雖然每次下雨都會讓我腳濕濕,可是還是一直穿,直到今天發現他鞋頭的皮都裂開了,跟鞋底想要說掰掰。不知不覺,它也陪了我4年。
就覺得,哇,我真厲害。幾乎都一雙鞋走天下,而且都可以穿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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